2月14日,中國青年報刊發報道《一考生懷疑“被高血壓”走上申訴路》和《不科學的體裝潢檢指標有違公平》,關註了考生小鄒在重慶參加公務員考錄體檢中懷疑自己“被高血壓”的經歷。
  當天,重慶市公務員局考錄處的負責人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,報道客觀公正,並感謝媒體對公務員考錄工作的監督。這位負責人表示,考錄機關將預防癌症食物不斷地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,選拔好治國理政的人才。
  這位負責人沒有透露關於此事的進一步進展。但是商務中心,圍繞公務員考錄體檢工作的關註沒有降溫。特別是在2014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即將進入面試和體檢階段的背景下,此事更引起了人們的關註。
  網友“雙蛇杖”評論說,這樣的標準本身就存在問題。實際上,2級高血壓以下,只要藥物控二手製冰機制得當,完全不影響工作。
  “這個門檻該破除了。”裝潢“雙蛇杖”說。
  小鄒也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,應該追問不科學的體檢指標。
  在小鄒“被高血壓”爭議案件中,血壓數值成了小鄒“體檢不合格”的原因,考錄機關據此進行了“單項淘汰”。
  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》關於體檢工作程序的條款中說:“單項淘汰必須經過主檢醫生審定並簽字。”
  關於體檢結論及建議的條款則說,由主檢醫師詳細審查各科檢查結果(包括各種輔助檢查)及各科醫師的意見後,綜合判定,作出最終體檢結論,親筆簽名後加蓋體檢醫療機構公章。
  在小鄒的體檢表中,體檢結論一欄有主檢醫生的蓋章,但沒有簽字。
  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》中“關於影響血壓測量結果因素的控制”的條款中說,在各種入職體檢(包括公務員錄用體檢)中,血壓測量都是一個容易發生偏差的項目。因此,“在大樣本的群體體檢中應做好血壓測量和診斷、結論的質量控制,以便及時發現和糾正過寬、過嚴等傾向性問題”,“認真細緻地做好有爭議個體的複查、結論工作”。
  但小鄒認為,醫院方面在程序上有不少漏洞,並沒有嚴謹對待“單項淘汰”的決定。
  近年來,一系列圍繞公務員錄用體檢的爭議和問題案例不斷出現,引發了社會對公務員考錄體檢的高度關註。其中,不少發生爭議或滋生腐敗的問題,正是出在“單項淘汰”環節。
  2011年2月16日,本報以《施欣驗肝求職記》為題,報道了西華師範大學研究生施欣在公務員體檢中的遭遇。施欣的“丙氨酸氨基轉移酶”(英文縮寫“ALT”)的檢驗結果超過了公務員體檢錄用標準的上限,他因此被認定為“體檢不合格”,在公務員考試中落榜。
  隨後,施欣輾轉江西、湖南、四川三個省,前往三家醫院做了4次體檢,以證明自己的肝是健康的。4次體檢結論均顯示,施欣的肝功能正常,相關指標也沒有超過公務員錄用的標準。但由於考錄程序已全部走完,施欣無法被錄用。
  2011年8月,山西長治考試宋江明在公務員考錄體檢中的“血紅蛋白”指標被人為篡改,以致公考落榜。此事經本報報道後,山西省有關部門介入調查,為宋江明討回了公道。
  宋江明也僅僅因為一項指標的“不合格”,而險些被拒於公務員隊伍之外。
  同一年,貴州的10名考生在公務員考錄體檢中遭遇“羅生門”,這些考生分別在白細胞計數、血小板值等項目中因為單項超標而被判定體檢不合格。其中,有的指標距離合格值標準僅差0.04。
  在“宋江明案”中,“單項淘汰”的規定顯然被腐敗官員利用了。
  2012年3月20日,在“宋江明案”的庭審中,公訴人在舉證環節提出,根據我國現行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》中對體檢工作程序的規定,“單項淘汰必須經過主檢醫生審定並簽字”。而事實是,被告人、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副局長趙波作為非專業人員,指使醫院工作人員作出了“體檢不合格”的決定,並導致宋江明被“單項淘汰”。
  公訴人還指出,根據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的規定,以血紅蛋白男性低於90g/L作出“不合格”結論有一個前提,即考生須被確診為“單純性缺鐵性貧血”。但當時宋江明的體檢及複查結果,體檢機構並未作出宋江明患有“單純性缺鐵性貧血”的診斷結論。
  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》對“單項淘汰”作出了十分審慎的約束,在多個條款中均有嚴謹的表述。
  其中,“體檢程序”條款指出,“單項淘汰必須經過主檢醫生審定並簽字”。
  “實驗室檢查”條款指出:“對於檢查結果較參考值稍高或稍低者,在排除器質性病變的前提下,一般不做單項淘汰,而由主檢醫師結合其他檢查結果,綜合判斷,作出正確結論。”
  事實證明,在相關規章已有要求的情況下,仍未能擋住“單項淘汰”引發的爭議乃至腐敗案件的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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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科學的體檢指標有違公平
     (原標題:“單項淘汰”經常成不科學門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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