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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華社電 隨著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部門關於企業兼併重組任務的逐步落實,一些糾紛將不可避免地通過訴訟程序進入人民法院。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發《關於人民法院為企業兼併重組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》。意見指出,法院要依法及時受理審理兼併重組相關案件,通過司法審判化解企業兼併重組中的各類糾紛。無法定理由不得拒絕受理,不得拖延審理。
  意見指出,法律法規沒有明文規定的情形下,在個體利益衝突中應當優先尋找共同利益,盡可能實現各方的最大利益。堅決剋服地方保護主義、行業及部門保護主義對司法審判工作的不當干擾。
  (原標題:最高法院出台意見為企業兼併重組提供司法保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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